【机关“学习党史 礼赞百年”】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——财务处党支部组织财政部国办发〔2021〕32号培训会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09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02

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32号)明确提出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,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,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。

为响应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精神,同时加强最新科研经费政策宣讲,避免政策信息不对称,2021928日上午9:00我处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“国办发〔202132号——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”培训会,播放财政部政策解读视频。会议由财务处副处长赵雪丽主持,本次会议共有9个学院,39名教职工报名参加。

会上赵处传达了科研项目“放管服”的精神,突出国家新政策的变化及改革的重点。

本次政策解读视频首先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、国务院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举措,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,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。同时详细讲解了《若干意见》的主要内容,从7个方面提出25条举措,为科研经费“松绑”,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人员激励、成本结构设置等系统性的问题。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、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、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、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、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、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、组织实施。《若干意见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提出的25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,有的放矢、精准发力,特别是其中的简化预算编制、提高间接费用比例、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、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等政策,对于完善科研经费管理,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,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,具有重要意义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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